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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年前,年少輕狂的我28歲,戀愛談得高調,分手自然也受矚目,與小S分手,外界責難不斷,長達5年,我才懂「藝人形象比能力更重要」。
當年與小S分手,別人罵我、質疑我,說我劈腿、花心,我承認那時和別人搞曖昧,但絕無劈腿,分合細節不足為外人道,也沒想消費誰,只是這段過程,是我深刻的低潮。
當時覺得年輕無所謂,總以為兩人勇敢愛,就向外界曬恩愛,但我錯了!分手後,這讓我成眾矢之的,成為社會話題。
即使分手後幾年,彼此各有新戀情,我仍背著「劈腿男」臭名,工作完就回家,不想交際、出門,怕別人投以異樣眼光,讓我很不自在,我緊閉在家,下午就關上窗簾,不敢面對外界,我才知道當時我得了憂鬱症,憂鬱到不自覺緊咬牙根,家裡只有小狗陪我、我陪小狗,就這樣過5年。
朋友、老闆、家人曾安慰我,但別人都幫不了,這需要「自療」!自己想通好重要,後來我才懂「愛得高調不好」,因為藝人身分特殊,容易成為媒體焦點,一有錯誤就可能重傷形象,原來「藝人形象比能力重要」,能力能裝備自己,讓自己有料、走得遠,但形象一失,需要好久才能慢慢拾回。
演藝圈起伏未定,高潮來得快,度過低潮可能要很久。那次戀愛讓我上了一課,現在的我沒女朋友,也過了結婚的衝動,若有機會再談戀愛,我想我會低調,不是怕被罵,是有些故事只有自己和另一半才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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